臺灣警察專科學校行政警察科特考輔導強化方案
98年9月16日簽奉核定
為使本校專科警員班27期正期組學生能全心準備明(99)年之警察特考,謹彙集25期與26期辦理特考輔導經驗,擬具「特考輔導強化方案」如下:
一、經由課程設計,凡特考相關應試科目一律於二年級上學期教授完畢,俾利於最後一學期的特考總複習。
二、舉辦「如何準備特考」系列專題講座,藉由二年級上學期預備教育時段,除由通過特考之26期學生分享經驗外,並經學生總隊協助,律定最後一年之因應作為:
(一)應儘量減少返鄉以留校溫書
(二)應儘量減少參加活動
(三)每日早、晚於教室或寢室自習。
三、加強學生需要書寫科目之答題能力,提早進入國家考試模擬情境:
(一)簽印國家考試答題用紙,請各中隊協助,督促學生模擬演練。
(二)函知國文、公文、刑法、刑事訴訟法各課程授課教師(官),由本科提供國家考試答題用紙,加強學生書寫及答題能力。
四、辦理「特考輔導班」,於二年級上學期,遴選學有專精之當期年特班學員,於每週四晚間為學生加強刑法、刑事訴訟法、作文、公文等書寫科目之演練;必要時,聘請嫻熟刑法、刑事訴訟法答題技巧師資,於每週三(暫定)晚上舉行專題講座。
五、開設「專題研究」課程,經由課程設計,二年級下學期之授課以因應特考為主,授課內容即特考複習。
六、辦理「特考準備加強班」,於二年級下學期,聘請經問卷調查,同學所公認最適宜擔任輔導課程之教官師或外聘師資,輪流於每日晚間授課。
七、辦理「特考衝刺班」,於畢業典禮前10日,配合畢業講習,為參加特考前之最後準備。
八、畢業典禮後,鼓勵畢業生留校溫書,本校各授課教師(官)持續為學生提供諮詢,至考試當日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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